济南档案电子化的要求包括:
1. 档案必须做到齐全、准确、规范和有效,实施档案数字化建设,实现档案信息的网络化查阅。
2. 档案管理员必须对档案进行定期盘点,做到帐物相符。如有档案缺失或破损,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。
3. 档案的整理必须规范,按照档案类别、时间等顺序进行分类整理,确保档案的逻辑性和完整性。
4. 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。
5. 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,遵守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制度。
6. 对于重要的档案和资料,必须进行备份,确保数据的安全。
7. 对于档案的录入、修改和删除等操作,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,以便于档案的追溯和管理。
以上是济南市档案馆对全市档案电子化工作提出的要求,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调整。